石首市2020年面向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和社区(村)工作者专项招聘体检及考核考察有关事项公告

2020-08-31 08:00:00 来源:石首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石首市2020年面向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和社区(村)工作者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和面试已全部结束。根据《2020年面向抗疫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公告》和《2020年面向社区(村)工作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公告》有关规定,现已进入体检、考核考察阶段,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体检

(一)体检人员

1.面向抗疫一线医务人员招聘岗位。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面向社区(村)工作者招聘岗位。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时间和地点

1.面向抗疫一线医务人员招聘岗位体检时间为2020年9月3日(星期四)。

2.面向社区(村)工作者招聘岗位体检时间为2020年9月4日(星期五)。

体检地点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时通知为准。

入围体检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同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2寸免冠彩照一张,体检费用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

2.参加体检的考生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包括饮料)。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

3.体检必须是本人,不可以让其他人代替,由组织、人社、卫健部门现场监督。体检阶段发现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作弊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4.考生体检科目及其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者,按本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二、考核、考察

面向抗疫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岗位的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监督指导责任。进入考核的人选应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考察在疫情防控中的工作表现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面向社区(村)工作者专项招聘岗位的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街道)共同组织,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按照职位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应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组应当到乡入村广泛听取意见,了解群众评价,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察在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中的工作表现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考核、考察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而出现缺额需递补考核考察对象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并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报考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则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专项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由中共石首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中共石首市委组织部组织二股,0716-7819515;石首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16-7819115;石首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16-7182574,7182534。

附件: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

中共石首市委组织部

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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