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0-01-22 08:00:00 来源:兰溪市政府 作者:兰溪市统计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19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司法部门和上级统计局的正确指导下,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坚持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核心,以统计执法检查为抓手,狠抓责任落实、制度完善、信用体系、法治宣传、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杜绝数据造假,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为统计数据准确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扎实的法治保障,现就法治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

1.全面推进统计台账制度。要求调查对象建立统计台账制度,积极推进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对基础薄弱、拒不配合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切实从源头提高我市统计数据质量。

2.推进统计规范化向企业延伸。认真贯彻落实《金华市统计局关于开展企业统计基础“四大体系”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金统[2019]11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兰溪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兰统计[2019]11号)及《兰溪市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兰统计〔201926号)有关要求,以“四个一套”(一套简便易行的管理制度、一套分工协作的统计网络、一套完整规范的台账资料、一套科学严谨的质量体系)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规范统计行为,将统计规范化试点工作扩大到所有“四上”企业。

3.加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家统计局《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统计严重失信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统计失信企业的认定和公示,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要按照《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的要求实施联合惩戒,努力营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良好氛围。开展金华市统计诚信示范单位评定工作,2019年推荐新增金华市统计诚信示范单位2家,复评单位2家。

二、积极推动普法宣传工作

1.做好领导干部统计法治宣传工作。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全年共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5次。

2.加大法治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各专业培训会议,向乡镇统计人员及调查对象宣传讲解统计法律法规,全年共培训统计调查对象1474人次,乡镇(街道)统计人员170人次,部门统计人员163人次。

3.加强社会普法工作。通过兰江导报、电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普法查宣传,借助“兰马”、“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开展普法宣传,创新普法形式,开展“统计漫画进社区”、以案释法等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同时也争取广大市民对统计工作的更大理解,为依法统计、应统尽统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1.积极组织统计执法队伍建设。近年来,统计法治工作进行了一系列重大变革,《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管理办法》、《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新形势下对统计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将统计执法职能专业化,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统计执法队伍。全年组织3人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均通过考试。

2.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加强统计法治业务知识及执法实际操作培训,促进执法人员掌握执法流程、文书制作、现场统计指标检查方法、证据搜集等内容,积极参与、配合上级统计局开展的统计执法活动,在实践锻炼中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和能力。

三、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1.加大数据质量审核和核查力度。各专业科室加强对企业报表主要指标与历史数据、部门数据的比对评估,加强相关指标的逻辑性、关联性、匹配性审核,有疑问的及时进行查询和核查。根据梳理数据审核中以及与部门数据比对中发现的线索,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有必要的进行执法检查。

2.继续加大统计巡查、统计稽查力度,严肃查处,形成威慑。通过专业核查及执法检查相结合,分专业、分领域开展执法检查,建立完善市县执法检查制度,做好上级转办案件的查处工作,按照上级规定的期限、规定的程序做好相关工作。严格实施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统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等制度,依法依纪依规处理统计违法案件,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到位、公开及时。不断提升我市数据质量。全年累计稽查40家企业,立案5家,结案5家,有效地提升我市统计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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