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四、五批省级食品安全市、县(市、区)验收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微山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自查自评报告》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并说明具体内容和理由。 邮箱:wsxsyjj-sascb@ji.shandong.cn 联系电话:7810511 地址:微山县市场监管局(东风东路109号) 微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
根据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四、五批省级食品安全市、县(市、区)验收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微山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自查自评报告》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并说明具体内容和理由。 邮箱:wsxsyjj-sascb@ji.shandong.cn 联系电话:7810511 地址:微山县市场监管局(东风东路109号) 微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