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康网 今邹城市,古属夷地。 夏代,属徐州。 商代,地属奄国。 西周初期,封颛顼后裔曹侠于此,国号“邾”,附庸于鲁国,春秋之初为子爵。鲁文公十三年(公元前614年),邾文公卜迁于绎,定都于峄山之阳。鲁穆公时改“邾”为“邹”。楚顷襄王十八年(前281年),被楚所灭。 秦代,置邹县,县治邾国故城;置平阳县。两县隶属薛郡。 西汉初,驺县属徐州刺史部楚国薛郡,南平阳县属梁国(后吕国、砀郡)。高帝八年(前199年),置稾(橐)侯国,属梁国。推测稾(橐)侯国和东茅侯国后并为橐县〔一说元鼎五年(前112年)国除为县〕 。景帝三年(前154年),薛郡改置为鲁国,驺县属之。景帝中元六年(前144年),南平阳县、橐县划归兖州刺史部山阳郡(后一度改为山阳国、昌邑国)。 新莽,驺县更名驺阳县(一说驺亭县),属鲁郡;南平阳县更名黾平县,橐县更名高平县,山阳郡更名巨野郡,黾平县、高平县属巨野郡。 东汉初,三县恢复原名,驺县属徐州刺史部鲁国,南平阳县、橐县属兖州刺史部山阳郡。永平二年(公元59年),南平阳县、橐县划归东平国。章帝年间(75—88年),橐县更名高平县。元和元年(84年),南平阳县、高平县复归山阳郡。 三国魏,正元年间(254—256年),高平县改为高平侯国。甘露三年(258年),高平国除,复为高平县。邹县属豫州鲁国;南平阳县、高平县(国)属兖州山阳郡。 西晋,邹县属豫州鲁国(后改为鲁郡),南平阳县、高平县属兖州高平国。 东晋,邹县属兖州鲁郡,为郡治;南平阳县更名平阳县,平阳县、高平县属兖州高平郡,高平县为郡治。 南朝宋,邹县属鲁郡,为郡治;高平县属高平郡,为郡治。元嘉十三年至三十年(436—453年),兖州治邹山。 北齐天保七年(556年),废平阳县,并入邹县,邹县县治由峄山之阳迁至岗山之阳原平阳县治(今邹城市区)。 隋初,邹县属任城郡,高平县属高平郡。开皇三年(583年),废任城郡、高平郡,两县属兖州。大业二年(606年),废高平县,其近邹之地并入邹县;改兖州为鲁州,邹县属之。大业三年(607年),罢鲁州为鲁郡,邹县属之。 唐代,邹县隶属河南道兖州(鲁郡)。 北宋初,邹县隶属京东西路兖州。熙宁五年(1072年),邹县降为镇,并入仙源县。元丰七年(1084年),复置邹县。政和八年(1118年),兖州改为袭庆府,邹县属之。 伪齐,置滕阳军,邹县属之。 金大定二十二年(1182年),滕阳军升为滕阳州,二十四年(1184年)更名滕州,邹县属山东西路滕(阳)州。 元代,隶属山东行省益都路滕州。 明初,隶属济宁府。洪武十八年(1385年),济宁府改为州,兖州升为府,邹县又隶兖州府。 清代,隶属山东承宣布政使司兖州府。 民国二年(1913年),废兖州府,邹县属岱南道。 民国三年(1914年),岱南道改为济宁道,邹县属济宁道。 民国十四年(1925年),设兖济道,邹县属之。 民国十七年(1928年),废止“道”制,邹县由山东省直辖。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山东省设立第一行政督察区,邹县属之。 抗日战争时期邹县建制沿革国民党政权日伪政权人民政权 抗战期间,邹县由山东省直辖。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月,邹县沦陷,县长弃城逃跑。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月,邹县隶属山东省第一行政督察区。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7月,邹县隶属鲁西行署。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抗战胜利后,国民党邹县县长和泗水县长所部进驻邹县县城。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月,邹县沦陷,组建邹县临时治安维持会。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7月,设立伪邹县公署,邹县属伪山东省鲁西道。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伪县公署改称“县政府”;邹县改属伪兖济道。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抗战胜利,日伪政权解体。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8月,在邹西建立邹县抗日民主政府;12月,建立邹东办事处(县级),驻瓦曲一带。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1月,邹县抗日民主政府迁至邹东,与邹东办事处合并,仍称邹县抗日民主政府,驻瓦曲、后峪、颜家庄一带。 民国三十年(1941年)1月,于邹西、滕西一带设立湖东办事处(县级),驻滕县盖村一带;7月,因形势恶化,湖东办事处转移至邹东后撤销;8月,邹县属鲁南区第一行署;10月,因形势恶化,撤销邹县抗日民主政府,各区由鲁南第一行署直辖。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5月,设立邹滕边办事处,驻连青山一带;7月,随着根据地扩大,撤销邹滕边办事处,复设邹县抗日民主政府;8月,在原湖东办事处辖区基础上设立凫山县。 抗战后至新中国成立前邹县建制沿革国民党政权人民政权 民国三十四年至三十八年(1945—1949年),邹县由山东省直辖。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9月,邹县隶属山东省第四(鲁南)办事处。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0月,山东野战军同邹县地方武装解放邹县县城,国民党政权撤离。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3月至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5月,邹县隶属鲁西南行署。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2月,国民党军复占邹县县城,重建县政权。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6月,邹县城第二次解放,国民党邹县县长被击毙,县政府解体。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抗战胜利后,邹县抗日民主政府改称邹县民主政府。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月,邹县民主政府迁至邹县县城;4月,撤销凫山县,其原辖四个区复归邹县;10月,恢复凫山县建制。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2月,国民党军复占邹县,县民主政府大部分人员向滨海一带北撤;8月,于曲阜、泗水、邹县边区设立曲泗邹民主政府;11月,北撤人员陆续返回,驻灰埠村一带,邹县民主政府机构职能逐渐恢复;撤销曲泗邹民主政府。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6月,邹县城第二次解放,邹县民主政府迁驻县城;7月,邹县民主政府改称邹县政府。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7月,邹县政府改称邹县人民政府。 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邹县隶属山东省鲁中南行政区尼山专区。 1950年5月,设立滕县专区,邹县属之。 1953年7月,滕县专区更名为济宁专区,邹县属之。 1968年,济宁专区改为济宁地区,邹县隶属济宁地区。 1983年10月,撤销济宁地区,设立地级济宁市,邹县隶属济宁市。 1992年10月,撤销邹县,设立邹城市(县级),邹县由山东省直辖,济宁市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