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县政府办公室

2019-05-11 00:00:00 来源:伽师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机构概况

伽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位于迎宾路34号,是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工作部门。规格为正科级建制,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立秘书翻译办公室、机要档案办公室、督查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财务办公室。

领导及分工

帕尔哈提·阿木提           主任

职责分工:主持政府办公室全盘工作。

林少芳                     副主任

职责分工:协助办公室主任开展各项工作。

联系电话:0998-6722737

二、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反馈情况、提出意见。

(二)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和有关材料;负责上级下发、下级上报各类公文的办理和县人民政府机关的档案、保密、文印、通讯等工作。

(三)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组织,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审修和会议纪要的整理撰修;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和检查落实。

(四)研究县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五)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安排,组织协调或协助做好全县性的大型活动;负责与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联系,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做好有关工作的协调、检查、督促及领导工作活动的有关准备、联络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六)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县人民政府领导的要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七)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以及政协委员的有关提案。

(九)负责各类政务信息的收集、编辑、报送;组织县人民政府的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办理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职责

(一)秘书、翻译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府各类文件、重要材料和领导讲话的起草。负责政府各类会议材料、文件的翻译,接待来访群众及各类会议的翻译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要档案办公室。主要负责办理文电收发运转、归档、国徽印鉴管理;负责档案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督查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重要文件、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督查事项;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电子政务办公室(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负责人民政府系统内部网络的管理,全县政务信息的收集、管理、上报工作;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的组织、规划、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应用、管理和维护等工作;组织开展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政务外网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及相关管理工作;承办县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务办公室。负责政府办公室机关日常财务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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