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业局建立资源林政工作月会制度

2017-07-27 11:01:00 来源: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作者:林业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资源林政管理工作, 加强对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保障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科学合理地部署好各阶段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经区林业局党委研究决定,建立林政管理工作月会制度。

一是加强组织,强化领导。资源林政工作月会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主持召开,资源林政科主要负责协调推进资源林政各项工作,组织分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加强林政资源管理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协调等工作。

二是明确会议召开时间及参会人员。每月1-10日举行,原则在局工作例会后进行;若遇特殊情况,则另行安排。参加人员主要包括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办公室、林政科、法规科、林政稽查大队中层干部;涉及研究事项(议题)的相关科室、站所、林场的主要负责人;涉及研究事项(议题)的镇(街道)分管领导及林业站负责人。

三是明确会议审议内容。传达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林政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听取森林公安分局、林政科、林政稽查大队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提出下月工作计划并审议研究:重特大、罚款数额在6万以上的林业行政案件;社会影响较大,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及有关领导督办的林业行政案件;引起行政复议、诉讼的林业行政案件;定性或量罚难以把握的疑难案件;其它需要提请讨论的林业行政案件。

四是强化纪律,落实责任。局办公室做好会议通知、记录以及有关事项的协调落实,每次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 各参会人员务必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汇报全面;各部门例会成员要按时参加会议,有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在会前向局长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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