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猪鸡屠宰加工冷链物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1、说明 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受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承担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猪鸡屠宰加工冷链物流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昆明市法规及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推进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猪鸡屠宰加工冷链物流项目。 (2)建设地点:昆明市石林生态工业集中区。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单位: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5)项目占地:150.02亩。 (6)建设规模:建设禽类屠宰线4条,生猪屠宰线1条,设计每天生猪屠宰量600头,禽类屠宰量10万羽。 (7)项目投资:总投资15101万元。 3、建设单位概要 ①建设单位名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②建设单位地址 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阿诗玛东路210号 ③建设单位联系人 陈工 ④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3888980951 4、环评机构概要 ①环评机构名称 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 ②环评机构证书编号、类别及从业范围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402号 类别及从业范围: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农林水利、社会区域*** 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③环评机构地址 昆明市翠湖北路52号(云大校内) ④环评机构联系人 周建伟 ⑤环评机构联系方式 0871-65032123 ⑥电子邮箱 info@yuncc.com 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和《昆明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公众参与技术实施细则》的要求,公众参与大概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在确定环评编制单位7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主动收集公众提出的意见。 第二阶段:在项目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形成后,通过网络平台、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地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 第三阶段:在向主管部门报批项目环评报告前,编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并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评报告和公众参与说明。 6、各阶段的初步安排 第一阶段:初步定于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10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第二阶段:初步定于2020年12月,通过网络平台、报纸及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第三阶段:初步定于2020年12月,编制公众参与说明并进行公示。 7、征求公众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对象主要为可能受项目建设和运营影响的的居民及单位,调查内容为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8、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信息公示有效期限内,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猪鸡屠宰加工冷链物流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9、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