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塘子街道钟灵山旅游综合开发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塘子街道钟灵社区普家屯、梨树湾村民小组。 征收面积:约5公顷(75亩)。 用 途:商业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5日由塘子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寻甸县塘子街道办事处钟灵山旅游综合开发项目拟征地示意图 2020年12月17日 寻甸县塘子街道办事处钟灵山旅游综合开发项目拟征地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