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健康通行码”跨地区互通互认应用的通知

2020-06-22 13:40:39 来源:昆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明晓 字号:T|T

  关于加快推进“健康通行码"跨地区互通互认应用的通知

  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健康通行码”跨地区互通互认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07号)、《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快推进“健康通行码”跨地区互通互认应用的通知》(新机7218号)文件要求,现将“健康通行码”跨地区互通互认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健康通行码”的申领流程

  (一)兵团“健康通行码”申领流程

  1.下载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健康通行码”通过登录“兵政通”APP(安卓版)使用。“兵政通”APP(安卓版)下载路径:登录兵团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首页(http://zwfw.xjbt.gov.cn),通过扫码下载“兵政通”APP (安卓版)。

  2.个人实名认证

  进入“兵政通”APP(安卓版),点击登录按钮,选择个人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实名认证,完成账号注册。

  3.申请“健康通行码”

  注册完成并登陆后,点击“健康通行码”,进入“健康通行码”申请页面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和当日体温,提交后即可生成个人专属“健康通行码”。填报信息应为居民本人亲自填写且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承担相应责任。

  (二)自治区“健康通行码”申领流程

  1.下载

  自治区“健康通行码“通过登录“新疆政务服”APP(安卓版)和“新疆政务服务”百度小程序使用。登录新疆政务服务网首页,在“移动政务”或“移动APP”中扫码下载“新疆政务服务”APP(安卓版);或在应用市场下载“新疆政务服务”APP(安卓版);登录新疆政务服务网首页,在“移动政务“或“移动APP“中扫码下载百度小程序;或在应用市场下载百度APP,在百度APP中搜索“新疆政务服务”,打开新疆政务服务小程序。

  2.个人实名认证

  根据提示信息进行用户的实名注册及登录。

  3.申请“健康通行码”

  进入“新疆政务服务”APP(安卓版)或“新疆政务服务”百度小程序首页,点击中间区域的“申请防疫健康信息码”,进入健康信息码申请页面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和当日体温,提交后即可生成个人专属防疫健康信息码。填报信息应为居民本人亲自填写且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承担相应责任。

  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已经使用健康二维码的仍按现有申请流程办理。

  二、“健康通行码”赋色规则

  (一)红码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疑似病例;发热症状人员;确诊病例治愈出院14天内、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14天内、疑似病例排除后14天内的人员;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14天内的人员;近14天内有湖北(武汉)旅居史的人员;近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

  (二) 黄码

  来疆返疆出发之日前14天实际居住县(市、区)有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且不能提供个人电子健康码或居住地辖区开具健康证明的人员,通过政务一体化平台和各地卫健委疫情防控大数据比对,视对比情况再确定。

  (三)绿码

  除红码与黄码以外的其他人员。

  三、“健康通行码”的管理

  (一)“健康通行码”实行动态管理,“健康通行码”按照全国一体化平台“健康通行码”数据格式标准和内容要求,每天做好与国家平台的数据的同步上传,通过大数据分析将自动生成的红、黄码人员信息动态推送至兵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

  (二)连队(社区)工作人员依据权限登陆兵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对政务一体化平台推送的辖区人员红、黄码信息进行核实并提交确认。若所推送的数据信息与入户走访核实的情况有出入,或大数据虽未推送但发现有应属于红、黄码的人员,按照“健康通行码”赋色认定标准更改赋色后提交确认。

  四、“健康通行码”的跨地区互通互认

  (一)疆内的互通互认

  居民通过申领的“健康通行码”,在全区范围内互通互认。兵团“健康通行码”标准和数据格式与自治区“健康通行码”一致,并和自治区平台对接,在全区范围内互通互认。兵团未申领“健康通行码”人员,可自主选择注册使用兵团、自治区、乌鲁木齐或克拉玛依的“健康通行码”在全区范围内互通互认。

  (二)兵团与内地省区市的互通互认

  兵团认可内地省份(除湖北省外)制定的各类电子健康码;为便于动态管理,对持内地省区市健康码长期停留兵团辖区(超过30天),且有固定居所的人员,连队(社区)工作人员可建议其重新注册申领兵团、自治区、乌鲁木齐或克拉玛依“健康通行码”,但不得强制执行。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健康通行码”跨地区互通互认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07号)要求,新疆居民所申领的“健康通行码”(含兵团、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健康码)在全国范围内互通互认。

  五、有关要求

  (一)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负起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师(市)要及时公示热线电话,解答群众关于“健康通行码”相关问题的咨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另行设置限制出入本区域的门槛,不得随意采取留观、隔离等措施(体温与呼吸道症状异常者除外),努力实现“健康通行码”快速核验、精准管控、跨地区通用。

  (二)要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大信息安全风险防范,确保不泄露居民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数据。

  (三)连队(社区)要及时对辖区所有居民的“健康通行码”赋色进行审核和确认,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安全便利出行。

  兵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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