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甘洛县县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本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县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不得行使未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事项运行过程中,对事项清单提出修订或完善的建议,要按行业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并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对应调整责任清单,按程序向社会公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各部门(单位)要将行政权力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运行一致。 《甘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甘洛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2018年本的通知》(甘府办函〔2018〕157号)同时废止。 附件下载:附件1-10 甘洛县县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xlsx 甘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甘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印发 —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