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和《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按照省、州有关要求,我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施行出入境管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管制点:全县所有进出口岸。 三、受管制人群:一切进出我县人员。 四、凡疫区或经疫区来木者,提前三天向我县疾控中心提出申请,否则严禁入境(县疾控中心电话:0834-6522147)。 五、由于我县所有景区关闭,凡来木旅游观光者,一律严禁入境。 六、来木探亲访友实行担保承诺制。即:一是要有一名担保人;二是探访者明确县内具体探访点;三是探访者承诺不走亲串友;四是探访者承诺不接触其他人;五是探访者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承诺立即报告当地卫生院(医疗机构)。 七、木里籍回木人员要对本人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否则将追究责任。即:一是承诺所报电话号码的真实性;二是承诺所报出发地及途径地的真实性;三是承诺所报到达目的地的真实性;四是承诺回木后不走亲探友、不参加聚餐,有发热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当地卫生院(医疗机构)。 八、县境内项目业主单位有用工需求并来木者,必须提前向县卫健局等相关部门报备,并符合来木其他相关事宜。 九、对违反公告者,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如给您的出行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十一、本公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木里藏族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