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县森林公安局向古城区野生动物救助站移交11只野生猕猴 主办单位:永胜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永胜县人民政府办

2020-05-14 08:00:00 来源:永胜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永胜县融媒体中心发布时间20200514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近日,永胜县森林公安局向古城区野生动物救助站移交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没收及救助的11只野生猕猴,并将其它部分涉案及救助的野生动物进行了移交。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县森林公安局按照省、市森林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加大打击力度对野生动物活动区域、花鸟市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农贸市场、餐饮场所等清理巡查,督促落实卫生防疫防毒措施,对全县涉及驯养野生动物的40家场所进行临时关停,全力防止鼠类、獾类、蛇类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流入市场,发生疫情蔓延。

  截止目前,县森林公安局联合林草局等部门共开展联合执法53次,出动工作人员1094人次,其中警力820人次,检查花乌市场16次、餐饮场所547家、农贸市场91次、检查野生动物人工驯养场所83次,开展野生动物资源普法教育16次;侦办涉及野生动物刑事案件3件,行政案件15件,收缴及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11只、白腹锦鸡1只、鵟1只、鼬獾1只、雉鸡5只;查获一批野生动物制品,其中疑似熊胆7个、疑似犀牛角1央、疑似大象皮1块、疑似白牛角1块、疑似水鹿角1副、疑似羚羊角2副、疑似龟壳1块、疑似穿山甲片870.3克。对涉案的其它野生动物及制品,待结案后将另作放生及销毁处理。

  采写:杨红英

  监 制:杨清明 马丽红

  终 审:张 虎

  编 辑:万剑锋 刘坤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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