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继承公示 永胜县永北镇凉水社区居民委员会杨守能户,在永胜县永北镇凉水社区居民委员会有农村宅基地一宗,宅基地使用证3673号,土地面积233.33平方米,杨守能去世后,经家庭协商,由杨尔鑫继承该宗宅基地。按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如对上述公示有异议者,持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自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异议,并将相关证据及申请书复印报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如无异议,我局将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后,按相关规定给予办理继承登记手续。 特此公示 永胜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