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不动产登记继承公示 主办单位:永胜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永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永胜县电子

2020-03-11 08:00:00 来源:永胜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永胜县自然资源局发布时间20200311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不动产登记继承公示

  永胜县永北镇凉水社区居民委员会杨守能户,在永胜县永北镇凉水社区居民委员会有农村宅基地一宗,宅基地使用证3673号,土地面积233.33平方米,杨守能去世后,经家庭协商,由杨尔鑫继承该宗宅基地。按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如对上述公示有异议者,持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自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异议,并将相关证据及申请书复印报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如无异议,我局将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后,按相关规定给予办理继承登记手续。

  特此公示

  永胜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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