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预防食物中毒预警通告

2020-07-05 11:37:27 来源:耿马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九久 字号:T|T

耿马自治县预防食物中毒预警通告

  夏季到来,气温升高,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加快,野生菌进入生长旺季,发生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风险加大。为有效遏制和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特发布如下通告。

  一、慎防野生菌中毒。随着环境、气候的变化,土壤和水质的变化及化肥、农药的广泛使用,使得部分出土的食用野生菌可能受污染,以前无毒可食用菌类将可能变成有毒菌类,往年能食用的野生菌可能已不能食用,所以不能心存侥幸采摘、食用以前吃过的野生菌。因此,禁采、禁售、禁食野生菌,以免发生野生菌中毒事故。同时,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有毒野生菌鉴别方法,做到不采摘、不售买、不食用野生菌。

  二、严防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食物中毒。现提醒广大居民群众,就餐人数在50人以上宴席举办者须在办席3天前向所在村委会(社区)或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并登记,因丧事举办宴席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按规定时间提前报告登记的,应在宴席举办当天及时报告登记。聚餐期间,严禁供应野生菌和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慎用四季豆、扁豆、鲜黄花菜、发芽土豆等。厨师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凡患有感冒、咳嗽、腹痛、腹泻、痢疾、呕吐、伤寒、肝炎、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手部有伤口等有碍食品安全的厨师及帮厨人员不得参与食品制作工作。自办宴席具体聚餐上桌的菜品必须留样。留样菜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数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自办宴席举办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厨师及有关工作人员是相关责任人,共同对自办宴席食品安全负责。发生食物中毒或食品安全事故后,应当主动承担其相应的责任。对举办者不按规定申报、厨师无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操办宴席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事故责任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预防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中毒。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药材,大多数情况用于非创伤性外用。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会导致心慌、心悸、心律不齐等,甚至导致心肌麻痹而死亡,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家庭、个人不要擅自加工(泡制)、食用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严禁任何餐饮服务单位以任何方式经营以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包括自制的泡酒),一经发现,依法严厉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谨防散装白酒中毒。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白酒,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酒品,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不要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未经登记的白酒小作坊生产的白酒、家庭自酿白酒严禁对外出售。白酒生产经营者要树立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控制体系,遵守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和自查自纠等制度。白酒生产经营者严禁购买、贮存和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使用环节管理,专人专位管理存放,标贴明显标识,做好领用登记,严禁同白酒混合存放。

  五、预防四季豆、马铃薯中毒。加工豆荚类要烧熟煮透(没有豆腥味)方可食用,切忌急火短时嫩炒,谨防引起食物中毒。应注意把土豆储藏在低温无阳光直接照射的地方,发芽或变色的土豆食用后易引起中毒,应禁止食用。

  六、预防凉菜、隔夜菜中毒。食物最好现制现吃,做凉拌菜一定要洗净消毒,不吃隔顿凉拌菜。隔顿隔夜食品要妥善保存,食用前要检查是否有异味,而且要保证再次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进食过程中如感觉异常,应立即停止食用。

  七、预防亚硝酸盐中毒。冬天腌制的酸菜、咸菜,随着气温升高,亚硝酸盐的含量增加,一次性食用过多容易引发亚硝酸盐中毒,请谨慎食用。

  八、预防感染旋毛虫。我县有食用红生、酸生的习俗,用于制做红生、酸生的生血生肉多数未经过检疫,食用后极易感染旋毛虫疾病,导致生命危险。建议聚餐时不加工食用红生、酸生等生肉高风险食品。

  九、发生食物中毒如何进行急救。食物中毒患者常有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兴奋、看东西不明或幻视、幻听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治疗。不能及时就医的,应立即让中毒者大量饮用温开水或稀盐水,进行催吐、洗胃、导泻或灌肠等处理,尽快排除胃内未完全吸收的有毒食物,防止病情加重(对已经昏迷的患者不要强行向其口内灌水,防止窒息),经过这些处理后,尽快转送医院诊治,千万不可疏忽大意。

  十、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应该怎样处理。发现食物中毒隐患或者发生疑似食物中毒、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同时立即向村民(社区)委员会、卫生健康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村民(社区)委员会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人员控制现场,剩余食物和相关容器要妥善保存,以备检验。并应在30分钟内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并积极协助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救治、调查、采样、取证、查处工作。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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