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性应征青年:上半年应征报名从2020年12月10日开始,2021年2月20日结束;下半年应征报名从2021年4月1日开始,2021年8月15日结束。 特别提示: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二)女性应征青年:上半年应征报名从2020年12月10日开始,2021年2月15日18时结束;下半年应征报名从2021年6月26日开始,2021年8月15日18时结束。 二、报名方式 1.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或关注“西藏征兵”微信公众号实施网上报名登记。 三、征集对象 (一)男性应征青年: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1999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二)女性应征青年:上半年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1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岁。下半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 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适龄青年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征集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新兵的军龄从批准入伍之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 大学生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合格一个入伍一个。同时,享受保留学籍或入伍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复学入学,并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本专科学生享受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的学费资助,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的学费资助。 义务兵服役期间家庭享受军属待遇,为体现对义务兵家庭的照顾和优待;自治区实行城乡统一的优待金制度及士兵服义务兵期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统一按两年24000元的标准给其家庭发放优待金;两年义务兵退出现役后,自主就业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金5万元;自主就业退出现役士官每超期服役一年增加1万元,最高服役满11年的士兵可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4万元。 七、廉洁征兵有关政策规定 1.不准擅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条件、抬高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2.不准索贿受贿、收受钱物,接受应征青年和家长宴请或者安排的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违规向应征青年和家长收取费用。 3.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不得为应征青年打招呼说情,或者故意刁难、推诿拖延、人为设置障碍。 4.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填写虚假信息或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结论。 5.不准将政治考核表交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以外的证明材料。 6.不准私自定兵,或者擅自更改公示内容、缩短公示时间;不得按亲疏分兵;对落选人员询问申诉不得简单粗暴回应。 1.不给征接兵工作人员送钱送物,不托关系找门路为参军打招呼和请吃吃请。 2.不虚报应征信息,不隐瞒影响参军的病史、身体疾患和违纪违法行为。 3.不在网络论坛等发表涉军敏感信息、传播涉军小道消息或不实信息。 4.遇有任何人以征兵名义索贿受贿,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发现他人有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违反廉洁征兵规定的,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兵役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5.发现应征青年和家长有主动行贿、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泄漏涉军敏感信息或发表不实言论的,将取消青年入伍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廉洁征兵监督员应积极履行群众监督职责,及时发现、指出并参与纠治群众身边的基层征兵“微腐败”问题。 (四)征接兵人员发生问题,现役和文职人员由兵役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直接查处,地方人员移交地方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新兵和家长发生问题,按照规定追究责任,行贿受贿一起查。 八、征兵咨询(监督)渠道 更多详情请关注“西藏征兵”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全国征兵网”咨询。 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祖国在召唤你们,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需要你们,请立即行动起来,接受祖国挑选,让青春在军营绽放光彩,用热血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铸就辉煌! 责任编辑:张国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