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政人〔2018〕1号
涟源市人民政府
关于张新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蓝田街道办事处、娄底高新区及社会事务管理处,市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张新平同志任市三一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乐同志的市三一学校校长职务。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