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人〔2018〕2号
新化县人民政府
关于免去刘辉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新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免去刘辉同志的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化祥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