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明帝刘庄:在位期间吏治清明 社会安定

2020-05-31 22:49:07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汉明帝刘庄(公元28年-公元75年),初名刘阳,光武帝刘秀第四子,母光烈皇后阴丽华,东汉第二位皇帝,公元57年―公元75年在位。

  刘庄初封东海公,后进封东海王。建武十九年(公元43年),立为皇太子。建武中元二年(公元57年),即皇帝位。汉明帝即位后,一切遵奉光武制度。汉明帝提倡儒学,注重刑名文法,为政苛察,总揽权柄,权不借下。他严令后妃之家不得封侯与政,对贵戚功臣也多方防范。同时,他也致力消除北匈奴的威胁。永平十六年(公元73年),命窦固征伐北匈奴。其后,又以班超出使西域,由是西域诸国皆遣子入侍。次年,复置西域都护。此外,随着对外交往的正常发展,佛教已在西汉末年开始传入中国,汉明帝将佛教引进入中国重始佛教开始在中国流行。汉明帝在位期间,吏治清明,社会安定。

  永平十八年(公元75年),汉明帝去世,时年四十八岁。庙号显宗,谥号孝明皇帝,葬于显节陵(今河南洛阳市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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