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2020年招生程序及要求

2020-07-20 11:59:21 来源:洛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民办学校根据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设施、设备、学位、床位、功能室、餐厅等办学条件,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方案,上报教育体育局,待审批后按有关时间节点分步实施招生工作。民办学校在不突破大班额的前提下,允许招收部分进城务工子女或留守儿童转学插班就读。

  2020年7月19日-29日,所有有意愿到民办学校就读和插班的学生,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统一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lnzs.qfweixin.top/)。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可选择一所县内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报名,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不能兼报。有意愿就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充分了解并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办学条件及收费标准等,具体情况家长可拨打学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2020年7月30日­-8月3日,进行录取工作。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学校招生可采取直接注册入学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招生实行随机派位(电脑摇号)的方式招生录取。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初中部可采用直升方式入学。符合直升方式入学条件学生也要统一进行网上报名。被录取的学生由录取学校下发录取通知书。8月10日被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登记,拟录取。未被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录取的洛宁县户籍学生,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防止学生辍学。

  严禁在随机派位招生方式以外采取其他任何方式招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中小混办,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重点班、快慢班,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收取物价部门核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严禁学校擅自提前开展招生宣传、报名、录取等招生环节的工作。任何涉及民办学校招生宣传的短信、微信、彩页、电子屏、广播、电视等内容,必须经教体局审核后方可进行宣传。凡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的民办学校,依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核减该校下一年招生计划、停止下一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

  

  洛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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