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一次会议

2021-01-28 08:00:00 来源:化州市政府网 作者:本网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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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6日下午,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一次会议。副市长何林国出席会议并讲话,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局长吴浩光主持会议。

  会议对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和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进行部署。会议强调,2021年春节将至,为赢得新一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良好开局,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强化执法巡查,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对重点部位、重点路段、重要时段进行蹲点值守,有效减少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强化对禁限燃放区巡查执法,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或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严厉查处,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通报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完成情况。会议要求,要加强巡查,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各相关单位务必要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想方设法,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会议听取落实徐晓霞书记2020年12月30日书记专题会议精神情况。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加快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加快推进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快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整改工作,切实发挥督导作用,确保我市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通报全市非禁养区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开展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会议要求,各镇(街道)、农(林)场要加强巡查督导,保持高压态势,确保达质达标;落实专人跟踪,确保设施运行;强化执法处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巩固提升养殖污染防治成果。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国有农林场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记者:魏柯明 吴祖国/责编:董尚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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