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大成镇人民政府申请核发大成镇镇区水质净化厂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拟选址于信宜市大成镇水美村坑背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一、申请单位(个人)名称:信宜市大成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位置:信宜市大成镇水美村坑背垌 三、用地面积:1650平方米 四、申请内容:选址意见书 五、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1日——2020年11月30日 六、公示方式和地点: 1、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2、信宜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栏 3、项目所在村(居)委会政务公开栏 七、附注: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信宜市新尚路25号,信宜市自然资源局城乡发展规划股收。 咨询电话:0668-8822959。 2、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3、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日期内,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日期最后一天的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附图为示意图,图件以审批文件为准。 附件:信规告-工程批前(2020)538号信宜市大成镇镇区水质净化厂建设项目选址批前公示 信宜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