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雅县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8-08-13 10:11:00 来源:洪雅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部门:

《洪雅县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

洪雅县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一、强化风险防范,严守安全底线

1.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对特色食品开展专项风险监测,开展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推进食源性疾病溯源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风险交流,落实会商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县卫计局负责)。

2.实施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库存粮食质量监测等工作。深化粮油食品安全综合整治。针对粮油仓储、生产企业和个人开展日常巡查、执法检查、突击暗访等手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粮油质量专项检查。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依规对各类粮食经营者加强执法检查(县粮食局负责)。强化风险联合研判机制,加快抽检检验、稽查执法、日常监管、舆情监测、群众举报等信息处理,强化综合研判,推动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置有效衔接(县食药监局牵头,县卫计局配合)。

二、落实源头治理,推进绿色发展

1.扎实推进洪雅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四川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配合市环保局开展洪雅县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启动洪雅县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县环保局负责)。

2.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完善洪雅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农村面源污染和生活源污染整治,完成洪雅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建设(县环保局牵头,县水务局配合)。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完成国家建制村环境整治分配任务(县环综办牵头,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配合)。启动《洪雅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的编制,进一步实施土壤污染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效果评估等全过程污染土壤环境管理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县环保局牵头、县农牧局配合)。

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推广“生态养殖+沼气工程+绿色种植”模式,深入推进农作物秸杆、水产养殖淤泥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农膜科学使用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落实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责任(县农牧局负责)。

4.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0号),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围绕种植业、渔业、畜牧业和农资突出问题隐患开展专项整治,加快实施高毒高残留农药替代计划,2018年全县化肥、农药分别减量2%、1%,切实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县农牧局负责)。

三、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过程监管

1.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有效衔接,开展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严格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县农牧局、县食药监局负责)。

2.督促粮食收储企业严把出入库质量关,按规定开展入库、出库粮食质量检验,防止不符合食用卫生标准的政策性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县粮食局负责)

3.开展风险分级监管,加大飞行检查力度,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推动食品加工企业落实风险控制要求,鼓励企业实施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做到生产过程数据完整、真实、可追溯。落实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不得收购、贮存、运输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落实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责任,加强网络订餐规范管理,做到“线上”“线下”餐食同质同标。80%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采取监控视频、隔断矮墙、透明玻璃等形式完成“明厨亮灶”建设(县食药监局负责)。

4.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分类监管,构建现代质量管理体系(县工商质监局负责)。

5.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县教体局负责)。

四、突出重点整治,严格监管执法

1.按照《洪雅县高庙白酒行业整治十条意见》,加强高庙白酒行业监管,提升高庙白酒品质(县工商质监局牵头,相关县级部门、乡镇配合)。

2.组织农药残留和兽用抗菌药、农资打假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生猪屠宰资格清理,关停不符合设立条件的生猪屠宰场点(县农牧局负责)。

3.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超范围经营、采购转基因食品等问题,实现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全覆盖,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良好以上的学校(含幼儿园)食堂达到60%。(县教体局、县食药监局负责)。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五毛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县教体局、县食药监局负责)。

4.进一步加大网络餐饮服务监管力度,实行部门联动、数据共享、安全共治新模式(县食药监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实施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程,加强农村群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县食药监局牵头,县农牧局、县工商质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继续深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防止反弹回潮(县食安办牵头,相关县级部门配合)。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盐、茶叶、白酒、畜禽水产品等重点食品监管,加强节假日、汛期等重要时段食品安全监管,推动解决一批热点难点问题(县食药监局牵头,相关县级部门配合)。

5.继续加大食品安全领域“两法衔接”力度,着力解决涉嫌犯罪移送、案件线索移交、案件协同查办、执法司法信息互联共享等方面问题,提升打击合力(县人民检察院牵头,县人民法院、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牧局、县工商质监局、县食药监局配合)。持续深入开展打假“利剑”等各项打击危害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实行重特大案件挂牌督办机制,强力破案攻坚(县公安局牵头,县人民检察院、县农牧局、县工商质监局、县食药监局配合)。加大对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县工商质监局负责)。落实处罚到人,推动落实违法犯罪人员行业禁入(县食药监局负责)。

五、推进示范创建,提升治理水平

1.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创建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在取得“双认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成“扩检”任务,开展农、牧、渔全面检测业务,确保农产品检测站正常运转,9月前做好迎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核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县农牧局负责)。洪川镇、柳江镇、槽渔滩镇、高庙镇、瓦屋山镇开展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确保创建成功(县食安办牵头,洪川镇、柳江镇、槽渔滩镇、高庙镇、瓦屋山镇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2.通过产、学、研开展特色食品溯源关键技术研究、培训与推广,开展食品生产专利申请培训,努力推广新技术、新成果(县经信局负责)。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县食药监局负责)。

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治理食品安全谣言,做好食品安全舆情风险防范(县食药监局牵头,相关县级部门配合)。将基层食品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县综治办牵头,县食安办配合)。

4.推进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和规范管理,公办学校全面建成学校食堂快检室并投入使用,鼓励民办学校开展快检室建设,加强追溯体系建设,公办学校全面完成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升级改造,实现远程监控(县教体局牵头,县食药监局配合)。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智慧平台建设,加快基层快检体系建设,县级食品快检车投入使用(县食药监局负责)。

5.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支持食品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支持龙头企业与科研院合作开发新技术,延伸拓展产业链,鼓励食品生产企业规模化生产,做大做强食品加工产业,提高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能力(县经信局负责)。加强食品犯罪侦查队伍建设,配强工作力量,配备必要设备,明确职责分工,提升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县公安局负责)。

六、强化品牌建设,助推产业发展

1.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做好统筹安排,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县发改局负责)。配合做好食品产业布局优化,协同打造生态有机食品加工产业园区,助推雅茶、雅笋、高庙白酒等地方品牌提质升级(县食药监局负责)。

2.大力实施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推动“吃得放心”示范创建。推进农村食品统一配送,强化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治理。(县食药监局牵头,县农牧局、县商务局、县工商质监局配合)。积极推广和完善“放心粮油”网点建设(县粮食局负责)。推进食品冷链物流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化试点,促进装车、运输、卸货、存储各环节无缝衔接(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牧局、县工商质监局、县食药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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