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市蕉岭县历史沿革

2019-11-14 20:52:22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蕉岭县旧称镇平县。

  春秋战国时属“百越之地”。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秦始皇发兵平南越,设南海郡,蕉岭地属南海郡龙川县。汉高后吕雉五年(前183年),分龙川县为龙川、揭阳两县,蕉岭地属揭阳县。

  三国吴(222-280年),蕉岭地属东官郡,仍属揭阳县。

  晋太康元年(280年),改东官郡为义安郡,仍属揭阳县。

  东晋咸和六年(331年),蕉岭地属义安郡之海阳县。

  南朝齐高帝建元元年(479年),分海阳县为海阳、程乡两县,蕉岭地属程乡县。

  南朝陈武帝永定元年(557年),设潮州,以程乡、海阳、潮阳属之。

  五代南汉乾和三年(945年),置敬州,领程乡县。

  宋太祖开宝四年(970年),改敬州为梅州,蕉岭地属梅州。

  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年),升梅州为梅州路。

  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年),废梅州路,复称程乡县,隶属潮州府。

  明嘉靖四十三年(1560年),析程乡之义化、长田、石窟、石正等都,兴宁割大信-里, 附义田都,合设平远县,隶潮州。蕉岭之置城地址古怀仁及其最富庶之石窟河平原,均属平远县地。

  明崇祯六年(1633年),蕉岭县乡贤赖其肖上书明朝当局,请置镇平县。两广总督熊文灿采纳呈文,作《建城疏》,奏准析平远之石窟都和程乡之松源、龟浆二都,设置镇平县, 隶属潮州。

  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升程乡为嘉应州,领平远、镇平、兴宁、长乐四县,一州领四县之嘉应五属始告产生。

  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大吏奏申嘉应州为嘉应府。十七年(1812年),仍改为州,是为嘉应州镇平县。

  民国元年(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废嘉应州,镇平县隶属广东省直辖。

  民国三年(1914年)因河南省已先有“镇平县”,广东之镇平县易名为蕉岭县。

  1949年5月14日,蕉岭县解放。6月,蕉岭县人民民主政府成立,隶属兴梅专区。

  1952年,撤销兴梅专区,蕉岭县隶属粤东行政公署。

  1952年8月,蕉岭与平远合县,称蕉平县。

  1954年3月,蕉平分县,仍称蕉岭县。1956年2月,成立汕头专署,撤销粤东行署。蕉岭县改隶属汕头专区。

  1958年12月,蕉岭与梅县合并,称梅县。

  1961年3月,蕉梅分县,恢复蕉岭县建置。

  1965年7月1日,梅县专区从汕头专区分出,成立梅县地区,蕉岭县隶属于梅县地区。

  1988年春,撤销梅县地区,成立梅州市,蕉岭县隶属梅州市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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