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

2021-03-30 08:00:00 来源:五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县人大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3月30日上午,我县召开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邓伯锦主持会议,副主任李清昌、温志清、张少凡等27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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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听取和评议了县政府关于科工商务工作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通报了24个政府组成部门2020年年度评议结果,接受了一名县十五届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

  会议指出,近年来,县科工商务工作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建设“工匠之乡·宜居五华”为目标任务,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全力推进省、市、县重点项目建设,在服务改革发展、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进一步推动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不断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把财政资金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并对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及举行宪法宣誓。

  县政府副县长张裕、县法院院长张晓辉,县监察委员会、县检察院以及县科工商务局、县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本次会议。



  附:五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7-79号)



五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77号)

  根据《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规定,五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通过:

  任命古菊开为五华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何枢球的五华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五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

  


五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7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五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通过:

  决定:

  任命冯志强为五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免去其五华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任命陈兆祥为五华县信访局局长;

  任命温全瑞为五华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免去曾清华的五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免去曾召辉的五华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五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

  


五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7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五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通过:

  任命黄定斌为五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陈其辉为五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五华县人民法院华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张爵明为五华县人民法院河东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五华县人民法院龙村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国政为五华县人民法院华城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五华县人民法院华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振苍为五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免去其五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五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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