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红十字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和《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我会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四川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2020年1-8月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目前已审计结束,现将审计报告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南充市嘉陵区红十字会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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