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7日浦城县殡仪馆(浦城县殡葬管理所)浦城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 浦城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 浦城县南浦街道桃园路21号 | 浦城县殡仪馆(浦城县殡葬管理所) | 沧州万睿汇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生产规模:占地约70亩,年火化2500具遗体 | 6污染防治措施评述6.1 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6.1.1 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防治方案详见图6.1-1。 图6.1-1 废气防治方案项目遗体火化废气、遗物焚烧废气经除酸塔+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吸附器经12m高排气筒P1~P5排放,根据长期运行监测结果可知道,项目可达标排放,该措施可行有效,同时经济占比不高,废气处理具备可行性。6.2 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系数为0.8,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8m3/d,年工作300d,则废水量为540m3/a。参考同类生活废水水质源强,各污染物浓度为COD300mg/L,BOD200mg/L,SS200mg/L,氨氮20mg/L,则污染物产生量为:COD:0.162t/a,BOD:0.108t/a,SS:0.108t/a,氨氮:0.01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6.3 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从源头减少噪声源强是最为直接有效的降噪方法。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减振、消音等措施。采取从源头治理减少噪声源强后,可以降噪5~l0dB(A)。(2)加强设备的运营管理,运行过程中严禁高噪声设备房门窗随意开启。通过以上措施后,项目场界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太大影响;则以上措施是可行的。6.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遗物祭品焚烧灰渣。项目员工39人,其中日常接待人数约为6人,生活垃圾按0.5kg/天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15t/a。收集后经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遗物祭品焚烧灰渣根据同行业类比分析,殡仪服务中废花篮、废花圈、火炮废纸纸屑等年产量为12t/a,遗物祭品焚烧灰渣产生量约为0.5t/a。收集后经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在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正)的要求后,项目固体废物可妥善处置,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 | | |
一、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23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9-2881533
电子邮箱:2241407577@qq.com
地址: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3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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