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夷山市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 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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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扶办函〔2020〕5号
武夷山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武夷山市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 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函
各乡(镇)、街道: 现将《武夷山市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领导,强化保障,严把质量,确保按时完成今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各项工作。
武夷山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武夷山市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 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扶办函﹝2020﹞23号)和《南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扶办函〔2020〕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扶贫对象动态调整。贫困户脱贫退出管理;脱贫户返贫、新增贫困人口的识别纳入(附件1)。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采集贫困村、贫困户(人口)基础信息,录入并更新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称国扶系统)相关信息;采集和录入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人口自然增减情况(附件2、附件3)。 (三)监测对象识别录入和标注。对新发生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进行识别,采集致贫(返贫)风险以及边缘易致贫户基础信息,并在国扶系统中进行录入和标注(附件4、5)。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确定的标准,各地认定的“边缘户”,要相应采集更新信息,动态调整期间致贫风险尚未消除的,录入国扶系统“边缘易致贫户”子系统管理。 (四)监测对象跟踪监测。采集并录入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帮扶信息;评估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标注“是否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五)建档立卡问题数据整改。针对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脱贫攻坚质量调研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数据,进村入户予以核实,并在国扶系统中修改完善。 (六)脱贫不享受政策户清理核实。2014年建档立卡以来国扶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享受政策”的贫困户,将全部从系统后台转到前台管理,并计入各地脱贫人数。各地要对脱贫不享受政策户进行全面核实,识别不精准的做清退处理,识别精准的要采集2020年基本信息(可由村委会、驻村干部核实填报),录入系统并确认标注。 二、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培训。9月下旬,国务院扶贫办将通过视频对全国各级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各乡(镇)、街道要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开展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10月1日至31日,各乡(镇)、街道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动态管理各项工作,完成贫困对象脱贫退出、识别纳入各项程序;完成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完成边缘易致贫户和新致贫户信息采集等工作。10月25日前,以各乡(镇)、街道为单位,向市扶贫办书面报告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完成情况,并申请开通国扶系统相关功能。如发现新致贫户、脱贫返贫户、新发生监测对象,应逐户说明并上报市扶贫办复核备案。 (三)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11月1日至20日,各乡(镇)、街道根据国家和省里的授权,组织录入更新国扶系统相关数据,完成系统操作工作;11月21日至25日,市扶贫办组织开展数据质量自查,修改完善数据。11月26日至30日,南平市扶贫办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进一步修改完善数据。 (四)问题数据核查完善。12月1日至10日,国家和省里组织开展数据分析,形成到户到人的问题数据清单;12月11日至20日,南平市扶贫办根据问题清单,组织开展实地核实;12月21日至31日,省扶贫办组织各地对核实的问题数据进行修改完善(国扶系统12月31日24时关闭)。 (五)工作总结。各乡(镇)、街道对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于2020年12月25日前书面报告市扶贫办。 三、有关事项 (一)关于农户收入计算周期。农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二)关于贫困户脱贫校验功能。国扶系统对“贫困户脱贫”操作设置了限制条件,凡系统中“两不愁三保障”未解决的贫困户,均无法进行“脱贫”操作。 (三)关于建档立卡手机APP。各地要充分利用国务院扶贫办开发的建档立卡手机APP开展贫困对象信息采集、核实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这次动态管理工作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意义重大,而且增加了新的任务,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安排,督促指导,统筹推进,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严格较真碰硬。坚决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程序,对扶贫对象要“应退尽退、应纳尽纳”,对监测对象要“及时发现、及时帮扶”。 (三)减轻基层负担。充分运用全省脱贫攻坚质量调研全覆盖拉网式自评成果,加强统筹协调,防止重复进村入户和填表报数,防止增加基层不必要的负担。 (四)提升数据质量。要采取有效措施,紧盯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脱贫攻坚质量调研等发现的问题数据,持续开展数据清洗,不断提高建档立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各地工作中遇到问题,可与市扶贫办联系,市扶贫办会将基层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南平市扶贫办协调解决。 联 系 人:李滔 王琼 联系电话:0599-5302915、0599-5311376 手机号码:15859964924、18250985314
附件:1.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2.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 3.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4.边缘易致贫户信息采集表 5.脱贫不稳定户信息采集表
附件1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户主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
行政村名称: 行政区划代码: 户主姓名: 证件号码:
注:1.村委会或驻村工作队针对有家庭成员增加的贫困户,以户为单位填报此表 2.增加原因包括(1)新生儿、(2)婚入、(3)户籍迁入、(4)刑满释放、(5)收养、(6)失联人口回归。填写增加原因后括号内的编号,如婚入填“2”。
附件3 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行政村名称: 行政区划代码:
注:1.村委会或驻村工作队针对有家庭成员有减少的贫困户,以村为单位填报此表。 2.减少原因包括(1)死亡、(2)婚出、(3)出国定居、(4)判刑收监、(5)户籍迁出、(6)农转非、(7)失联、(8)分散供养转集中供养。填写减少原因后括号内的编号,如婚出填“2”。
附件4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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