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渗滤液处理站扩容项目运维服务 二、采购方式:本项目采取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80万元/年,服务期限3年,共 240万元 四、服务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竞争 五、项目内容:见附件。 六、绩效说明: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 (一)供应商确保渗滤液处理站扩容项目系统每日出水量不低于55m³,每月渗滤液处理达标排放量不低于1667m³,每季度渗滤液处理达标排放量不低于 5000m³,每年度渗滤液处理达标排放量不低于 20000m³(注:如调节池缺水将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二)出水水质执行《GB 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的表2标准。 (三)在原水水量充足的前提下,若季度出水水量低于5000m³,则水量差值部分乘以中标价(成交投标人报价X元/m³)作为罚金,罚金在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的费用里进行扣除;在一个季度内,若原水供应不足导致未达到要求,则本季度不涉及惩罚。同时,运行中水质出现不达标情况,供应商须立即停产整改,因水质不达标停产整改导致出水量低于要求,水量差值部分乘以中标价(成交投标人报价X元/m³)作为罚金。 附:渗滤液处理站扩容项目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需求 附件: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渗滤液处理站扩容项目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需求.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