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有关规定,在去年492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基础上,今年根据我大队排摸,对于搬迁、拆除、停业、改变使用性质等原因注销了37家单位;因新建、改建等原因且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条件,增补了48家单位。现将2021年度调整后的503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2021年度海曙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情况一览表 2、2021年度海曙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类统计表 3、2021年度海曙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花名册
宁波市海曙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