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康网 先秦时期今福安市地域为闽越族居住地,《禹贡》称为扬州地。 周为七闽地域,秦属闽中郡,汉初隶属闽越国,汉始元二年(公元前85年)属冶县,东汉属会稽南郡。 三国属吴建安郡东安县,晋、南朝属温麻县。 隋开皇九年(589年)属原丰县。 隋大业三年(607年)属闽县。 唐武德六年(623年)起属长溪县。 宋嘉定十年(1217年),乡人郑子化以长溪西北乡地偏难治,上书请析县,宝庆元年(1225年),长溪令范夔也建议设县,以韩阳坂为治所。 宋淳祐四年(1244年),太学生张过请在建县前先将长溪县西尉移驻西北乡。同年5月,福建路令代理福州知府项寅孙派员勘查,9月复派签厅郑准亲往踏勘县治,里人(进士)许子大愿意献地建治所。 淳祐五年(1245年),理宗御批“敷锡五福,以安一县。”福安因而得名,正式划出长溪县西北二乡、九里建福安县。福安建县后,直隶福建路福州。 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福安县改属福建行中书省福州路福宁州。 明洪武二年(1369年),福安县划归福建行中书省福州府管辖。 明成化九年(1473年),福安县属福建承宣布政使司福宁州。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福宁州升为福宁府,福安县隶属福建省福宁府。 民国二年(1913年),废府、州,福建划分为4个道,福安县隶属东路道(道治在今闽侯)。 民国三年(1914年),东路道改称闽海道,福安县属之。 民国十四年(1925年),国民政府废道,福安县直属于福建省。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11月,国民党第十九路军在福州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同年12月,福建划分为4个省2个市,福安县属闽海省。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11月,人民革命政府失败,福安县复为福建省直辖。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7月,福建省划分为10个行政督察区,福安县属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福安县)。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10月,全省改为7个行政督察区,福安县属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长乐县,后移驻闽侯县)。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5月,福安县属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福安县,次年9月移驻闽侯县)。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9月,全省划分为8个行政督察区、2个市,福安县属第八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福安县)。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4月,全省调整为7个行政督察区,福安县隶属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福安县)。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7月19日,福安县解放。9月3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设立8个行政督察区,福安县属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福安县) 1950年3月,行政督察区改以专员公署驻地县命名,福安县属福安专区。 1956年8月11日,福建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撤销柘荣县,并入福安县。 1961年8月16日,恢复柘荣县。 1970年2月,福安专区革命委员会机关迁驻宁德。 1971年6月,福安专区改称宁德地区,福安县属宁德地区。 1989年11月13日,福安撤县建市,仍属宁德地区。 1999年11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福安市由福建省直辖,委托宁德市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