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热电厂工程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20-04-07 11:12:00 来源:福鼎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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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鼎热电厂工程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福鼎市龙安工业项目区位于福鼎市店下镇龙安开发区,总规划面积9917亩,是以化工产业为主,集合轻工产业、钢铁工业等产业于一体的现代综合型工业园区。园区内用热企业主要集中在皮革行业。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鼎市龙安工业区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专项规划的批复》(闽发改能源〔2014〕714号),我公司于2014年开始筹建福鼎热电厂项目,以供热为主,以热定电。同年11月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福鼎热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6月通过了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的审批(闽环保评〔2015〕21号),现有工程共建设3×15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二用一备),配套1×17MW+1×19.1MW新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供热管网6.88km,同步建设干煤棚、灰库、渣库、以及脱硫、脱硝、除尘、除灰渣系统和污水处理等公用和配套工程,项目于2015年8月开工建设,2017年8月1#、2#锅炉及机组移交生产,2018年4月17日1#、2#锅炉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通过自主验收,2018年10月3#锅炉(备用)移交生产,2019年3月26日3#锅炉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及全厂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通过自主验收,现有工程年运行6900h,供热量为196t/h,供热参数为P=1.6MPa,T=240℃。

    根据龙安工业项目区开发规划,近中期至2023年已投产42家热用户中有9家计划扩大产能,同时新增在建企业4 家,拟入园企业5家,旺季最大热负荷将达453t/h,旺季平均热负荷将达245t/h,现有热电厂各种供热方法虽可基本满足现有热负荷需求,但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热负荷需求,因此我公司拟对项目进行扩建。根据《福鼎热电厂扩建工程初步可行性研究总报告》,扩建后全厂设计热负荷按约400t/h考虑,旺季峰值不足部分考虑主汽减温减压供给,本次扩建工程设计热负荷按约200t/h取值,因此本次扩建工程设计装机方案为1×30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1×40MW背压发电机组,供热量为199t/h,供热参数为P=1.6MPa,T=240℃,年运行6900h,40MW背压发电机组年供电量为2.13×108kWh/a,通过一期110kV送出线路一同送出,在一定程度上可补充并加强福鼎110kV及以下电源支撑作用,减轻近期110kV及以下电网供电压力。

    本次扩建工程装机方案为1×30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1×40MW背压发电机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关于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项目属于“三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87、火力发电(含热电)”中“除燃气发电工程外的”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我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委托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福鼎热电厂工程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项目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情况

    我公司现有工程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达标排放情况说明详见如下:

    ⑴项目现有锅炉烟气分别采用“SNCR+SCR组合式脱硝+低温静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治理后引至100m烟囱排放;干煤棚采用全封闭+洒水喷雾进行抑尘;输煤系统转运站、碎煤机室、煤仓、原煤斗、石灰石粉仓、炉渣仓、粉煤灰仓等产尘区域均采用全封闭+布袋除尘进行抑尘。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2019年度自行监测结果,项目锅炉烟气中SO2、NOX、烟尘排放浓度符合《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中“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标准;粉尘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⑵项目脱硫废水采用“中和+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后用于干煤棚抑尘,不外排;项目工业废水采用“混凝沉淀+中和”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含煤废水采用“絮凝沉淀+多介质过滤器”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含油废水采用“油水分离”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埋地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⑶空压机、汽轮机组等高噪声设备均布置于单独机房内,并配套内衬吸声板的隔声罩壳;风机出入口设置消声器;碎煤机、给煤机等设置隔声罩及减振基础等隔声降噪措施。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2019年度自行监测结果,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⑷项目产生的飞灰、炉渣及脱硫石膏收集后委托福建省福能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外运处置;含煤废水煤泥掺入原料进锅炉焚烧;各废水处理站污泥及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福鼎市龙安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外运福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处置;废催化剂、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龙安开发区青涵路8号

    联系人:蔡仲玮

    联系电话:05937289023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29号方圆大厦8楼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及传真:059183316235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网络、信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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