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塔南片区改造建设需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拟对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 塔南片区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2812128。 四、自告知书公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工商登记和改变房屋用途、权属、抵押登记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五、被征收人应协助、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做好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无产权房屋等情况的调查、摸底、登记和认定工作。
附件:地块规划红线图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