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历史沿革

2019-11-02 23:01:36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西汉武帝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泸水属益州郡比苏县。

  东汉永平十年(公元67年),设益州西部都尉,十二年,改益州西部都尉置永昌郡,泸水全境分属于永昌郡的雟唐、比苏两县。

  蜀汉、西晋,县境隶属同东汉。

  东晋,成帝咸和年间分永昌置西河郡,泸水属西河郡的成昌、建安两县。

  南朝,初期改郡为州,泸水属尹州地。

  南诏政权时期,属永昌节度地。

  宋代大理政权时期,泸水属胜乡郡。

  元代,泸水分属云龙甸军民府(隶金齿抚司)和永昌府。

  明万历四十八年(公元1620年),云龙土知州段氏后裔段彩和段嘉麒分防泸水怒江东岸的老窝、六库地区。

  清乾隆十七年(公元1752年),清朝政府镇压了弄更扒为首的傈僳族人民起义后,为加强其统治,在泸水境怒江东岸设老窝、六库两土千总,隶云龙州;怒江西岸置登埂、鲁掌两土千总和卯照土把总三个土司,隶永昌府保山县。

  民国二年(1913年),云南地方政府为遏制英国对中国侵略,将保山县属的登埂、鲁掌、卯照土司属地和云龙州属的六库、老窝土司辖地合并成立泸水行政委员区,行政公署暂设于六库,次年迁至鲁掌,隶属腾越道。

  民国十八年(1929年),沿边一线设置督办,泸水行政委员

  泸水区隶属云南第一殖边督县概况办公署(驻腾冲)。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改行政委员区置泸水设治局,隶属腾冲督办公署。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泸水先属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后属第十二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保山)。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月,由十二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属第十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维西),同年11月又划回第十二区。

  1950年1月13日,泸水宣布和平解放,同时成立泸水人民临时政务委员会,设署于鲁掌,同年6月1日成立泸水设治局,隶属于保山专区。

  1951年2月,成立泸水县人民政府。

  1954年,怒江傈僳族自治区成立,泸水由保山专区划归怒江区管辖。

  1957年1月,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成立,泸水隶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1961年6月4日,根据《中缅边界条约》,片马、古浪、岗房由缅甸联邦归还中国,置片古岗特区,直辖于丽江专署。

  1988年,改区为乡(镇),全市辖九个乡(镇)。

  2016年,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泸水县,设立县级泸水市,以原泸水县的行政区域为泸水市的行政区域,泸水市人民政府驻六库镇龙江路1号。泸水市由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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