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文〔2018〕142号
宝丰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宝丰县露天矿山综合整治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推进全县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宝丰县露天矿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许红兵(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捍卫(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桓贯超(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范静文(县政府副县长) 王忠贤(县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陈卫东(县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韩学孟(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崔 仓(县政府办主任) 步国旗(县安监局局长) 张义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毕志伟(县发改委主任) 张国建(县环保局局长) 谢水池(县水利局局长) 楚亚辉(县林业局局长) 刘朝军(县工商局局长) 张进峰(县公安局副局长) 丁国勇(杨庄镇镇长) 任朝阳(周庄镇镇长) 杨普召(大营镇镇长) 文胜伟(张八桥镇镇长) 丁心尧(闹店镇镇长) 王鹏飞(前营乡乡长) 王振伟(李庄乡乡长) 马国留(观音堂林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范静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义辉、步国旗、张国建、张进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2018年11月21日
宝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