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叶县县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返乡下乡创业之星和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脱贫之星的评估报告的公示

2020-12-14 08:00:00 来源:欢迎来到叶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于确定叶县县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返乡下乡创业之星和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脱贫之星的评估报告的公示

根据《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县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评审认定奖励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的通知》(2020 14号)、《河南省稳定和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12条措施》(豫人社202018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对申报县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返乡下乡创业之星和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脱贫之星的项目进行了考核评估。

专家评估组按照评审标准,通过审阅材料、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叶县龙泉乡返乡创业园区、叶县锦艳华美睫饰品有限公司42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评估。经专家评估组综合评定,现将最终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375-8058007  0375-8058668

 

20201214

 

叶县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含返乡下乡创业之星、就业创业脱贫之星)评审结果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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