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财政局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2021-07-15 11:15:52 来源:灵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张文海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今年以来,灵台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动员安排部署,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了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实施时间、责任主体、公开渠道、公开范围、公开依据和时间等,督促指导全县各预算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政策要求,做实做细工作举措,靠实工作任务,统筹谋划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根据政策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除以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涉密项目除外)。采购意向由预算单位定期或者不定期公开,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因预算单位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可不公开采购意向,但需在正式发布采购公告前书面说明未公开采购意向的事由。

  至目前,全县各预算单位累计公开采购意向71项。为优化全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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