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民政局、市婚姻登记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现将延长2020年本市婚姻登记处春节假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0年本市婚姻登记处春节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暂停办理2020年1月31日、2月1日的婚姻登记。 三、各婚姻登记处及时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公告,通知已预约1月31日、2月1日婚姻登记的当事人预约其他时间办理。 上海市民政局 2020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