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三届县委第十轮五个巡察组定于2020年3月30日至5月30日,采取“一托N”和“巡乡带村”的方式,对宁洱胜利煤矿、德化镇、梅子镇、普义乡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对勐先镇和德安乡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并对以上5个乡(镇)的勐泗村、那迁村、龙树村、荒田村、星火村、顺安村、干田村、窝拖村、民乐村、宽裕村、枧河村、民胜村、普义村、干塘村、普胜村、端金村、三丘田村、普治村、田头寨村、曼芽村、和平村、先胜村、上寺村、边区村、谦乐村、安宁村、黑泥箐村、宣德村、文化村、石中村、兰庆村、曼达村、永顺村、恩永村34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十三届县委第十轮五个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布置安排,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巡察成果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巡察制度有关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宁洱胜利煤矿、勐先镇、德化镇、梅子镇、普义乡、德安乡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相关部门认真办理。 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各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设置巡察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设置征求意见箱,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同时也可直接向县委巡察办反映,举报电话: 0879—3316333,电子邮箱:nexwxchb@163.com。
对反映的问题巡察组将及时处理,并做好保密工作。如发现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有违反巡察工作纪律的,请拨打县委巡察办电话:0879—3316333;来信请寄:中共宁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收。 特此公告 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