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生态环境局关于《荔城区涉水“散乱污”整治方案》的政策解读附件下载

2019-08-30 00:00:00 来源: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莆田市荔城区2019年度木兰溪流域(荔城段)综合治理水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荔委办〔2019〕2号)、《落实<关于对荔城区开展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专项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分解方案》(荔委〔2019〕38号)、《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城区“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荔政办〔2018〕101号)和《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城区规范生产经营活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荔政办〔2019〕32号)等相关文件。 

  一、工作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认真落实《莆田市荔城区2019年度木兰溪流域(荔城段)综合治理水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落实<关于对荔城区开展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专项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分解方案》,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打赢碧水保卫战。区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区直相关部门代区政府起草了《荔城区涉水“散乱污”整治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 

  进一步摸清底数、确定类别、分类施治,做到排查无遗漏、整治无盲区,于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涉水“散乱污”企业及小作坊整治。 

  第二部分:主要整治措施  

  (一)加大排查 

  (二)分类整治 

  (三)组织验收 

  第三部分:职责分工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 

  (二)严格排查,清单管理 

  (三)边查边改,依法整治取缔 

  (四)强化督查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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