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政策解读附件下载

2020-04-03 00:00:00 来源: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20年3月25日,荔城区交通运输局印发《荔城区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帮助大家理解,现就《预案》有关内容作以下解读:

  一、预案出台背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莆田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莆田市荔城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要求,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实际制定了《预案》。

  二、制定目标。做好暴雨、洪水、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汛抗灾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荔城区交通运输系统在发生暴雨、洪水、台风等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五、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设立莆田市荔城区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的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由荔城区交通运输局局长任组长,荔城区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荔城区交通运输局各股室负责人及运管所副所长、交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组成。各股室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各司其职。

  六、具体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提高做好防汛防台防范与应急救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防灾、救灾责任制,切实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确保防汛防台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二)严明纪律,组织协调。要严肃防汛防台应急救援工作的纪律,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特别是在接到上级指令后,要立即无条件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推诿。对不服从指挥和因延误时间造成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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