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5日,莆田市荔城区司法局印发了《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相关要求。
推广随机抽查机制 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莆田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司〔2016〕25号)精神,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运用随机抽查的工作方法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的自觉、自律,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全面梳理本司法行政的监管事项。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事项,推广随机抽查机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根据市局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方式等(详见附件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简政放权工作实施进行动态调整。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派选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机关业务科室开展“双随机”抽查前,应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从相应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详见附件二);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详见附件三)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建立“替补抽取”机制,各司法所或机关科室抽到的相关人员应全力配合工作检查,不得无理由拒绝。 (三)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为了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过多和执法扰民,随机抽查比例为辖区内机构数的10%,抽查频次每年2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法律服务机构,要加大监管检查力度,不局限于随机抽查。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要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增强法律服务机构守法的自觉性。对依法需由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处罚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提请上级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相关科室要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失信惩罚、黑名单和整改回访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法律服务机构的信用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推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随机抽查监管的统筹协调,严格责任落实,大力推广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公平、有效、透明的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强化宣传和督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检查人员培训,转变执法检查工作理念,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附件:1.荔城区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 3.检查人员名录库
附件1 荔城区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2 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律师事务所)
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公证处)
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基层法律服务所)
附件3 检查人员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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