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清丰县城区P-15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月8日。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对该用地性质调整报告予以监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清丰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清丰县政通大道与黄河路交叉路口往北约50米 邮政编码:457300 咨询电话:0393-7237557 监督电话:0393-771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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