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1年度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黔扶领〔2020〕23号)和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0〕282号)文件精神,经市扶贫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都匀市2021年度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公告期为10天(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6日) 投诉及监督电话:市扶贫开发办公室:8258518
都匀市2021年度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分配方案.doc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