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批准黔南丽人妇产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医院为黔南州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相关信息

2021-01-21 08:00:00 来源:都匀市人民政府 作者:都匀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规程>的通知》(黔南医保发〔2019〕10号)文件要求,我局对黔南丽人妇产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评估,经资料审查、实地考察、综合评估、公示等环节,符合评估规程要求。经研究,批准以下2家医院为黔南州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1、黔南丽人妇产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类别:二级专科医院,地址:河滨路4号,法人代表:林国容。

2、黔南健明眼科医院,类别:二级专科医院,地址: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文化小区12栋第一层编号A13、A14以及第二层编号B9商铺,法人代表:莫建斌。

都匀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21日

附件:都匀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批准黔南丽人妇产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医院为黔南州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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