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查,瓮安民福大药房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条件,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01月25日至2021年01月31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电话联系瓮安县行政审批局经济事务服务科,联系电话0854-2787368。 附件:瓮安县药品经营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单(2021年第5批).doc 瓮安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01月2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查,瓮安民福大药房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条件,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01月25日至2021年01月31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电话联系瓮安县行政审批局经济事务服务科,联系电话0854-2787368。 附件:瓮安县药品经营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单(2021年第5批).doc 瓮安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01月2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