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5日晚上7时许,本机关在高岗镇三江村河段依法扣押涉嫌违法采砂拖拉机1台,因暂未能确认上述涉案物品的当事人,本机关已对本案中止调查。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便于本机关尽快办理案件,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等的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所有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机关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本机关将依法对上述涉案物品进行拍卖、变卖。 特此公告。 附:涉嫌违法物品照片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冈县石角镇县人民中心西楼202 联系人:钟明振、骆仙霞 联系电话:0763-42872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