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下午,清新召开2021年春节期间禁燃烟花爆竹工作部署会。会议传达了省、市关于禁燃烟花爆竹的工作要求,部署了2021年春节期间禁燃烟花爆竹具体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清新区内烟花爆竹禁燃区域从2020年12月1日扩大至太和镇、山塘镇、太平镇、三坑镇行政区域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燃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有效期为5年。 会议指出,在禁燃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区鼓励公民拨打电话12345举报非法生产、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职能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权益。 副区长张国力强调,要从关键环节着手,从重点时间节点发力,全力做好清新城区和清西片区禁燃工作。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意识。 二各镇、各级各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源头管控和违法处置工作。 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部门间的交流协作,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创新建立禁燃工作有效机制。 (信息来源:清新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