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县稳就业工作专班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稳就业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发挥联动效能,合力推进我县稳就业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县级稳就业工作专班,为确保专班有序高效运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职责 (一)统筹协调疫情期间稳就业和扩大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企稳岗各项决策部署, 坚持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 建立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形成工作合力。 (二)推动惠企政策精准落实。统筹抓好国家和省已出台的惠企政策及创新创业政策落实落地, 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对策, 增加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保障复产复工企业职工返岗。及时准确掌握复产复工企业用工需求, 搭建供需平台, 推广龙江健康码使用, 统筹做好企业职工返岗复工过程中的交通、防疫等保障工作。 (四)加大就业岗位开发力度。鼓励引导百大项目、市十二大产业项目企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发就业岗位, 支持新业态发展, 吸纳就业。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 做好零就业家庭成员、贫困劳动力等群体托底安置工作。 (五)促进重点群体实现就业。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对困难毕业生实行就业帮扶。推动农民工有组织劳务输出, 加强输入地与输出地对接, 发挥“点对点”服务机制作用;多渠道创造就业岗位, 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六)强化部门信息联动。推动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做好就业数据归集, 完善就业指标体系, 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的数据统计运行机制。开展就业形势分析, 预警趋势性、苗头性问题,研究提出应对措施, 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二、专班成员单位 召 集 人: 张利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张立成 县人社局局长 成 员:刘庆忠 县人社局副主任科员 李艳清 县财政局副局长 崔士仁 县发改局副局长 陈海龙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杨 双 县工信局副局长 刘英飞 县公安局副局长 孟昭龙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宗全 县住建局副局长 王兴华 县交通局副局长 韩青民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关海岩 县经合局副局长 于珂佳 县文广旅游局副局长 刘志坚 县卫健局副局长 刘 勇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蒋晓颖 县市监局副局长 王海英 县统计局副局长 苑修海 县营商局副局长 张春学 县林草局副局长 郭祥勇 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 魏庆安 县税务局副局长 周 丽 县总工会副主席 张 爽 团县委副书记 李海霞 县妇联副主任科员 张晓秋 县残联理事长 陈 明 县工商联副主席 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 办公室主任由县人社局副主任科员刘庆忠同志兼任。办公室承担专班日常事务工作, 督促落实专班议定事项。 三、工作机制 (一)定期例会制度。实行专班周调度例会制。 (二)信息报告制度。对农民工有组织劳务输出、企业规模性裁员情况实行周报告。成员单位每周将工作进展情况报专班办公室, 重要事项随时报告。 (三)部门会商制度。需部门间协同推进的事项, 专班办公室主任召集相关部门, 共同研究协商,提出解决方案, 分头推进落实。 (四)建立部门联动制度。建立工作信息调度机制, 工作专班实行周调度, 有针对性解决就业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五)督导落实制度。对工作专班部署事项, 实行督导检查机制,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及时上报有关落实情况,定期向专班办公室提供就业工作趋势性、苗头性问题等情况,并提出协调解决意见。 四、责任分工 (一)县人社局。负责统筹全县稳就业和扩大就业工作, 以及专班日常事务协调、信息综合汇总报送工作, 布置落实专班议定的各项制度措施, 牵头推动各项稳就业和扩大就业政策落实,加强供需对接服务, 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在复工、求职方面推广使用龙江健康码, 促进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会同相关部门构建完善数据互通机制, 牵头做好就业状况监测和分析研判, 统等协调解决就业工作有关问题。 (二)县发改局。负责统筹做好监测和统计百大项目、重点产业项目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工情况, 定期调度项目用工数量和开发岗位数量。 (三)县教育局。负责做好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工作, 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做好“双困”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帮扶工作。 (四)县工信局。负责监测和统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产复工和用工情况, 推动工业企业复产复工。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模式,负责为创新转型企业提供信息服务,支持科技人才和大学生创新创业。 (五)县民政局。结合社区疫情防控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就地就近开发社区临时公益性岗位,加强社区防控和管理力量。 (六)县财政局。负责梳理归集财政现有奖补政策, 及时向社会公开宣传相关信息,密切跟踪相关政策落地情况,为各项政策落实提供资金保障。 (七)县住建局。负责监测和统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用工数量、开发岗位数量情况,组织推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复产复工,鼓励引导企业吸纳更多本地劳动者。 (八)县交通局。负责监测和统计行业部门管理的企业用工数量、开发岗位数量情况, 鼓励引导企业吸纳更多本地劳动者。负责统筹做好劳动者返岗复工交通出行保障工作。 (九)县公安局。负责统筹做好劳动者返岗复工交通出行保障工作。 (十)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监测和统计行业部门管理的企业用工数量、开发岗位数量情况, 鼓励引导企业吸纳更多本地劳动者。负责做好农村劳务输出工作, 有组织输出农村劳务。鼓励支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农业企业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务工,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十一)县经合局。负责组织符合开复工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复产复工并稳定就业, 推动招商引资企业吸纳就业。监测和统计行业部门管理的企业用工数量、开发岗位数量情况。 (十二)县文广局。负责指导旅游文化行业企业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 鼓励引导企业吸纳本地劳动者,做好监测和统计企业用工数量、开发岗位数量情况。 (十三)县卫健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复产复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集中返岗复工劳动者长途运输过程中的防疫指导、健康检查工作。 (十四)县退役军人事局。统筹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十五)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进个体工商户恢复营业, 依法办理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开业登记, 简化相关手续, 根据有关部门需求提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数据,做好监测和统计个体工商户用工数量。 (十六)县统计局。负责统计监测就业状况, 规范就业数据统计口径, 完善就业统计指标体系, 并对有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十七)县营商环境局。负责推动就业工作相关数据归集、整理, 实现相关部门间实时共享, 为分析预判就业形势提供相关数据支撑。 (十八)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引导林业和草原行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等稳定和扩大就业。 (十九)县扶贫办。负责推进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就业,通过扶贫公益性岗位、扶贫车间等载体吸纳就业。 (二十)县税务局。负责落实有关支持企业、个体工商户税收支持政策和做好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十一)县总工会。负责通过多种渠道重点帮助农民工、供给侧改革过程中的下岗职工、因难职工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再就业或自主创业,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十二)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分别负责扶持青年、 女性、残疾人就业创业。 (二十三)县工商联。负责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不裁员、少裁员, 支持会员企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稳就业是“六稳”之首,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稳就业决策部署, 充分认识应对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重大意义, 以更大力度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 确保全县就业形势稳定。 (二)强化责任落实。把稳就业做为头等大事来抓, 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发挥职能作用, 在落地、落实、落细上下功夫, 用稳就业“实招”筑牢民生保障根基, 把稳企、稳岗、扩就业并举落实到位。 (三)加强协同联动。充分发挥专班机制作用, 密切协调配合, 强化职能部门协同联动, 全面释放财税、金融、稳岗、稳产、减负等各方面政策效能, 形成稳就业工作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