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经审查,2020年9月 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甘南县甘南镇文明大街419号 电话:0452-5959915
齐齐哈尔市甘南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