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1月11日我局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齐齐哈尔市龙江生态环境局
附件:齐龙江环行审〔2020〕24号 齐齐哈尔市龙江生态环境局关于龙江博瑞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pdf |